一、项目编号:0873-2001FW1L0291
二、项目名称: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院校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融金中财大酒店13楼
成交金额:7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院校评估
服务范围:1.指导高校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2.研制完善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及配套工作文件;3.规范开展全国新建院校合格评估工作;4.加强全国性院校评估专家队伍建设;5.组织开展全国高校评估培训工作。
服务要求:(一)数量要求:按委托单位下达的年度评估任务,完成参评学校的评估考察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培训,出具相应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专家组评估报告。(二)质量要求:1.评估组织工作、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和参评高校评建工作规范有序。2.评估工作信息化水平高,实现评估信息化管理。3.以评促建、以评促强,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注重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强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质量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工作方式:1.尊重标准。以评估实施方案(办法)和评估标准为指南和依据,指导高校开展自我评估和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考察,保证评估工作质量。2.遵循规范。学校评建工作和专家评估考察工作严格遵照评估程序和纪律要求开展,保证评估工作规范有序。3.协同推进。建立部省校协同工作机制,保证评估工作运行高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服务标准:通过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院校评估项目,引导高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推动质量文化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峰、杨朕堡、贺文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以服务类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8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招标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请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落标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落标通知书,并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73446001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1706
联系方式:黄老师,010-6229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蒋旭、陈清010-59893113、3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陈清
电话:010-59893113、3112